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成立于2000年5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04年1月1日,经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采购中心与市财政局脱钩,行政上挂靠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业务上接受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和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的监督与考核,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唯一承担北京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集中采购活动的集中采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