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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召开北京市级部分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座谈会

发布日期:2009-05-14


采购人座谈会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加强与市级预算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我中心于2009年 4月21日组织召开了部分市级预算单位座谈会,来自市工商局、公安局、教委等14家预算单位主管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和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市采购办陈志环处长及有关人员也应邀出席了会议。

    会上,首先由我中心项目部、采购部及协议采购部的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部门工作职责、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大检查、实现政府采购政策性功能、协议采购等基本情况。随后,14家预算单位的代表在对采购中心规范的采购程序、标书的论证环节、公开透明的评标过程等方面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针对专家及供应商管理、进口产品及节能环保等政策功能实现、协议采购价格及标后管理、以及如何处理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与充分考虑采购人的个性化需求这一矛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对中心的工作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
    市采购办陈志环处长认为此次座谈会开得很及时,为政府采购部门与预算单位提供了一个相互沟通、交流意见的平台,将工作中的问题、难点及时进行沟通,共同推进政府采购工作;陈处长讲今年市财政局领导对政府采购工作非常重视,已将政府采购工作中反映出的一些突出问题作为今后一个时期调研工作的重点,要求提出解决的对策加以解决。陈处长还强调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的制度办法,切实发挥好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工作的导向作用。

    最后,市国资委副巡视员兼中心主任许大卫也表示,在目前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加强与预算单位的沟通交流是增进双方的理解、解决相关问题有效的方式之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采购环境的重要手段。我中心将根据各预算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下一步要确定几个专题召开不同层面包括预算单位、专家和供应商参加以进行更深入的探讨,协调处理好各种关系,以及解决好提高服务水平、提高采购效率与规范操作三者之间的关系,不断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